廢止,失效(
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學前教育階段對困難幼兒實施政府助學金政策,全省平均資助比例按在園幼兒人數的3%以內(含3%)確定。其中:城鄉低保家庭入園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入園幼兒給予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每生每年補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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