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財政票據和稅務發票有什麼聯繫和區別?

2024-12-30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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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管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稅務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分別由財政和稅務部門管理。兩者有著明顯的區別和內在聯繫。

  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存在著緊密的內在聯繫:

  1)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都是收付款項的憑證,都是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2)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都具有強制性。二者都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的組織收入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

  財政票據與稅務發票的主要區別:

  1)性質不同。稅務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稅務發票體現的是經營性收入。財政票據體現的主要是政府非稅收入及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的財物。

  2)票據使用的主體不同。一般情況下,稅務發票分為普通稅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由納稅人按稅務部門的規定申領和使用。財政票據主要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申領和使用。

  3)票據的作用不同。稅務發票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財政票據是財務收支的一種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來源:福建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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