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省級財政按照醫學院校對應專業當年度學費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及6000元/人/年生活費補助標準安排定向醫學生補助。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