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初創企業具體由哪些政策?
一是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資助。鼓勵各地與高校、知名培訓機構合作,舉辦初創企業經營能力提升班。支援各地每年資助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按每人最高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二是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香港、澳門、台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所創辦企業(實體、網店)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含 6個月,下同)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是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鼓勵支援個體工商戶、初創三年內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或有6個月以上工資發放銀行記錄,且申請補貼時該員工仍在申請企業就業的,各地可按該企業招用人數(法定代表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3萬元。相同登記註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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