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享受主體:符合條件的消費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自2015年2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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