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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征耕地佔用稅內容是什麼?

2024-08-0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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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主體:學校、幼兒園

  優惠內容:對學校、幼兒園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免征耕地佔用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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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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