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區域佔道施工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2-11-16 17:0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在其他道路上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影響交通安全的工程審批,需報送以下材料:
(一)施工申請表(包含: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施工單位名稱及聯繫方式、項目名稱、施工路段、工期、申請事由及安全保障措施,並蓋建設單位公章)
(二)項目證明材料(施工立項審批文件、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政府文件紀要)
(三)施工期間交通組織方案
(四)單位法人資質證書
來源:福建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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