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根據《福建省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第一百九十九條:《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公民從事需要證明身份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出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公安派出所不再對《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記載信息出具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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