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居住登記時間未滿半年的,可提供本人在當地實際居住、就業超過半年的佐證材料(連續時間滿半年的醫社保繳費記錄、載明合同起止日期的勞動合同、載明登記時間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等)辦理補充居住登記後申領居住證。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