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農村道路是否需要農轉用報批?

2024-08-2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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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道路符合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準、未納入國家公路網路體系的,屬農用地,無需報批農用地轉用。農村道路佔用一般耕地,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需經承包農戶書面同意,向鄉鎮政府申報,由鄉鎮政府提出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意見,並報縣級政府納入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後方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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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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