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國資有限合夥企業是否需要依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 財政部令第36號)辦理國有股東標識,並取得國有股份轉為境外上市股份的有關批復文件?

2022-08-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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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 財政部 證監會令第36號)第七十八條,國有出資的有限合夥企業不作國有股東認定,暫不涉及國有股東標識事宜,同時國資監管政策中無該類企業所持內資股股份申請轉為境外上市股份需取得國資委批復文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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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企混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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