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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監察對象、檢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2024-12-1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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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十八條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監察對象、檢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一)是監察對象或者檢舉人的近親屬的;

  (二)擔任過本案的證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辦理的監察事項有利害關係的;

  (四)有可能影響監察事項公正處理的其他情形的。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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