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監察對象、檢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2024-12-12 16:33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十八條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監察對象、檢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一)是監察對象或者檢舉人的近親屬的;
(二)擔任過本案的證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辦理的監察事項有利害關係的;
(四)有可能影響監察事項公正處理的其他情形的。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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