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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危險廢物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2023-07-1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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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已經建立了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體系。危險廢物産生單位應執行申報登記制度,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産生量、去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危險廢物轉移應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必須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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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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