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體識別與分級是什麼?
1、城市黑臭水體定義
城市黑臭水體是指城市建成區內,呈現令人不悅的顏色和(或)散發令人不適氣味的水體的統稱。
2、城市黑臭水體分級
根據黑臭程度的不同,將黑臭水體細分為“輕度黑臭”和“重度黑臭”兩級。
分級標準與測定方法
城市黑臭水體分級的評價指標包括透明度 、溶解氧(DO)、氧化還原電位(ORP)和氨氮(NH3-N),分級標準見表1,相關指標測定方法見表2。
表1 城市黑臭水體污染程度分級標準
特徵指標(單位) |
輕度黑臭 |
重度黑臭 |
透明度(cm) |
25~10* |
<10* |
溶解氧(mg/L) |
0.2~2 |
<0.2 |
氧化還原點位(mV) |
-200~50 |
<-200 |
氨氮(mg/L) |
8.0~15 |
>15 |
注:* 水深不足25cm時,該指標按水深的40%取值
表2 水質指標測定方法
序號 |
項目 |
測定方法 |
備註 |
1 |
透明度 |
黑白盤或鉛字法 |
現場原位測定 |
2 |
溶解氧 |
電化學法 |
現場原位測定 |
3 |
氧化還原點位 |
電極法 |
現場原位測定 |
4 |
氨氮 |
納式試劑光度法或水楊酸-次氯酸鹽光度法 |
水樣應經過0.45μm濾膜過濾 |
注:相關指標分析方法詳見《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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