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城市黑臭水體識別與分級是什麼?

2024-12-17 11:26
| | | |

  1、城市黑臭水體定義

  城市黑臭水體是指城市建成區內,呈現令人不悅的顏色和(或)散發令人不適氣味的水體的統稱。

  2、城市黑臭水體分級

  根據黑臭程度的不同,將黑臭水體細分為“輕度黑臭”和“重度黑臭”兩級。

  分級標準與測定方法

  城市黑臭水體分級的評價指標包括透明度 、溶解氧(DO)、氧化還原電位(ORP)和氨氮(NH3-N),分級標準見表1,相關指標測定方法見表2。

表1 城市黑臭水體污染程度分級標準

特徵指標(單位)

輕度黑臭

重度黑臭

透明度(cm)

25~10*

<10*

溶解氧(mg/L)

0.2~2

<0.2

氧化還原點位(mV)

-200~50

<-200

氨氮(mg/L)

8.0~15

>15

  注:* 水深不足25cm時,該指標按水深的40%取值

表2 水質指標測定方法

序號

項目

測定方法

備註

1

透明度

黑白盤或鉛字法

現場原位測定

2

溶解氧

電化學法

現場原位測定

3

氧化還原點位

電極法

現場原位測定

4

氨氮

納式試劑光度法或水楊酸-次氯酸鹽光度法

水樣應經過0.45μm濾膜過濾

  注:相關指標分析方法詳見《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