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設施的安全許可證有哪些?
2024-10-15 11:22
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開始逐步建立並完善核設施安全許可制度。2017年9月1日,《核安全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是我國第一部核安全領域的專門法律。根據《核安全法》相關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進行核設施選址、建造、運作、退役等活動,應當向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許可,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審評,並相應頒發場址選擇審查意見書、建造許可證、運作許可證和退役批准書等許可證件。
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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