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有哪些?
2024-12-10 14:01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共將14類化學物質納為重點管控新污染物。
編號1-9是《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明確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有環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等特徵,一旦進入環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極低濃度也可能造成較大的環境風險。
編號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需實施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這兩類新污染物在我國産量和用量均較大,用途廣泛。
編號12是近期社會高度關注的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壬基酚。在我國,壬基酚主要用於生産表面活性劑——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少部分用作農藥助劑等。
編號13是國內外高關注的抗生素類物質。抗生素的環境危害主要表現在産生的耐藥基因通過環境在菌群間轉移所引發的細菌耐藥問題。
編號14是我國已淘汰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