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修訂了哪些內容?
2024-12-24 14:04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自1998年首次發佈實施以來,歷經2008年、2016年、2020年和2024年4次修訂,已經逐步完善。目前新修訂的《名錄》,主要對三部分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正文部分:修改了第六條第二款,完善了鑒別後危險廢物的歸類管理。
附表部分:本《名錄》共計列入470種危險廢物,相比2021年版《名錄》總共增加了3種。其中,根據危險廢物産生工藝和管理實踐,整合2種廢物代碼、拆分1種廢物代碼;新增4種普遍具有危險特性的錫冶煉廢物。此外,修改了個別危險廢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險特性表述,還新增了6條註釋。
附錄部分:根據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研究結果和各地環境管理實踐,刪除了2條豁免規定,新增了1條豁免規定,修改部分危險廢物豁免條件表述。
來源: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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