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鑒別的程式有哪些?
一、依據法律規定和《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判斷待鑒別的物品、物質是否屬於固體廢物,不屬於固體廢物的,則不屬於危險廢物。
二、經判定屬於固體廢物的,則首先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鑒別,凡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固體廢物,屬於危險廢物,不需要進行危險特性鑒別。
三、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但不排除具有腐性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的固體廢物,依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1-7)以及《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範》(HJ298)進行鑒別。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中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屬於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性性鑒別》(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 5085.7)
四、對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且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無法鑒別,但可能對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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