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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生産
從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人未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應承擔責任?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2024-10-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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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從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人員未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經停業整頓仍不具備條件的,取消其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構成犯罪的,由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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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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