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如何對道路客運站進行監督管理?

2024-10-2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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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大對客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督促客運站經營者遵守以下規定:

  (1)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客運站經營活動。

  (2)不得隨意改變客運站用途和服務功能。

  (3)和進站發車的道路客運經營者依法自願簽訂服務合同,並按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接納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准的車輛進站發班。

  (4)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合理安排發車時間,公平對待進站客運車輛。

  (5)落實出站客車安全檢查、危險品檢查、出站查驗等制度。

  (6)制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7)公佈進站客車的班車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起訖停靠站點、班次、發車時間、票價等信息,疏導旅客,維持秩序。

  (8)在經營場所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

  (9)建立和完善各類臺賬和檔案,並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信息。

  (10)道路客運站經營者和道路客運經營者在發車時間等方面發生糾紛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進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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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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