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規範條件》從多個角度對保障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的産品品質加以規範。一是從主要生産設備和生産線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切割、焊接、裝配等重要的工序流程均需配備與整車産能相匹配的生産線及設備,並滿足焊接自動化率達到70%以上、電動或氣動裝配工具達到流水線上産品工藝設計總工位的70%等關鍵指標要求。二是從檢測設備與檢測能力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企業需配備底盤測功機等必要檢驗檢測設備,且具有充電器、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檢測能力,設備原值不少於100萬元。三是強化標準在産品品質保障方面的引領作用,要求電動自行車整車及充電器、鋰離子蓄電池、鉛蓄電池、電動機、控制器、電線束等關鍵零部件均應符合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四是從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相關要求,如企業應設置品質管理部門,配備專員按照工作制度執行相關品質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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