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用航空裝備創新應用實施方案(2024-2030年)》重點任務是什麼?
《實施方案》具體提出了五個方面共20條重點任務。
一是增強産業技術創新能力。其中,《實施方案》要求以電動化為主攻方向,兼顧混合動力、氫動力、可持續燃料動力等技術路線,加快航空電推進技術突破和升級,開展高效儲能、能量控制與管理、減排降噪等關鍵技術攻關。推進大中型固定翼飛機、高原型直升機,以及無人機等適航取證並投入運營,實現全域應急救援能力覆蓋。支援加快支線物流、末端配送無人機研製生産並投入運營。支援智慧空中出行(SAM)裝備發展,推進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一批新型消費通用航空裝備適航取證。鼓勵飛行汽車技術研發、産品驗證及商業化應用場景探索。圍繞技術攻關、創新應用、安全管理等,發揮通用航空産業創新聯盟等平臺作用,促進産學研用協同創新。
二是提升産業鏈供應鏈競爭力。《實施方案》提出,加速通用航空動力産品系列化發展。加快200kW級、1000kW級渦軸,1000kW級渦槳等發動機研製;持續推動100-200馬力活塞發動機批量交付,實現市場規模應用。結合航空應急救援、傳統作業、物流配送等領域裝備需求,加快推進統標統型,發展模組化和標準化任務系統,提升産品互換性和市場相容性。鼓勵龍頭企業整合資源,強化對産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的引領和組織協同,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完善售後服務保障能力,增強産業鏈韌性和安全水準。立足發展基礎和資源優勢,對接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在長三角、粵港澳、成渝、江西、湖南、陜西等重點地區,建設從技術開發、産品研製、示範驗證到應用推廣的一體化創新發展産業生態,打造大中小微企業融通、創新要素集聚、網路協作高效的新型通用航空裝備先進製造業集群,實現通用航空與地方經濟深度融合。
三是深化重點領域示範應用。《實施方案》提出,重點圍繞航空滅火、航空救援、公共衛生服務、應急通信/指揮四大領域,在京津冀、長三角、東北、中西部、邊疆等重點地區,擴大航空應急救援裝備示範應用。聚焦“幹-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在長三角、粵港澳、川渝、內蒙古、陜西、新疆等重點地區,鼓勵開展無人機城際運輸及末端配送應用示範,形成量大面廣的航空物流配送裝備體系。支援研究低空物流解決方案,探索智慧物流新模式,推動大型無人機支線物流連線組網,以及城市、鄉村、山區、海島等新興場景無人機配送大規模應用落地,推動構建航空物流配送網路。
同時,適應未來城市空中交通需要,支援依託長三角、粵港澳等重點區域,以eVTOL為重點開展應用示範,支援舉辦相關賽事活動。面向低空旅遊、航空運動、私人飛行和公務航空消費市場,在山西、內蒙古、上海、河南、湖南、海南、新疆等重點地區,開展“通用航空+”應用示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發多樣化低空旅遊産品,推進“通用航空+旅遊”應用示範。鼓勵圍繞航空培訓、短途運輸、農林植保、物探巡檢等傳統通用航空業務領域,在川渝、內蒙古、黑龍江、新疆等重點地區開展規模化、常態化運作示範。
四是推動基礎支撐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加快5G、衛星網際網路等融合應用,支援空天地設施互聯、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聯網技術和標準探索。鼓勵地方政府將低空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加強與城市運輸系統連接。支援探索推進樓頂、地面、水上等場景起降點建設試點,完善導航定位、通信、氣象、充電等功能服務,形成多場景、多主體、多層次的起降點網路。堅持通用航空標準化與技術創新、應用示範一體化推進,實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協同發展。構建無人機品質保障及安全驗證體系,加強針對工業級無人機及eVTOL的安全性可靠性評估驗證,推動形成一批支撐適航審定的工業標準。支援高校加強通用航空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建設一批特色學院。
五是構建高效融合産業生態。《實施方案》提出,在無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新興應用領域,鼓勵龍頭企業探索形成産品研製、場景構建、示範運作一體化的商業模式。加強與國際組織對接交流,推進雙邊多邊合作,支援國內企業參與無人機、電動飛機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和標準制修訂。實施“科技産業金融一體化”專項,發揮國家産融合作平臺作用,充分利用風險投資等金融手段,加強通用航空裝備産業技術研發融資支援。推動組建多元化股權的通用航空裝備租賃公司,鼓勵保險公司為通用航空裝備“研産銷用”全産業鏈創新産品和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精準引導技術、資本、人才等各類要素資源向通用航空製造企業有效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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