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健全作業管理監控機制,將作業管理納入學校辦學品質評價重要內容。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立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分年級公示作業構成與時長等,開展定期抽查評估,加強品質監督。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加強作業管理等教學常規日常監督,將作業佈置和批改情況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和職稱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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