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三章第十一條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若您還有其他疑問,可致電0591-87645521、83779637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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