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省創新實驗室的建設程式是怎麼樣的?

2024-06-27 15:55
| | | |

  省創新實驗室是根據省委、省政府決策佈局。由設區市政府&&組織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區域科研優勢和重大科技需求,編制省創新實驗室建設建議書,在徵求省內外專家意見後上報省創新實驗室建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挂靠省科技廳)對實驗室建設建議書進行審核,並召開專家可行性論證會。籌建方案經聯席會議審核通過後報省委、省政府研究,按程式啟動建設。

  批准建設的省創新實驗室組建理事會(領導小組)、學術諮詢委員會,開展實驗室各項建設工作和科研任務。設區市政府作為建設和管理的主體,落實省創新實驗室建設經費,督促省創新實驗室按建議書進行建設、合理使用科研經費、提升科研産出。

  省創新實驗室啟動建設3年後,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考核評估。重點考察省創新實驗室籌備建設和建設建議書任務落實情況,包括人才團隊建設、主要科研任務完成情況、基礎設施建設、運作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科技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