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一是堅持依法依規原則。二是堅持穩定性、連續性原則。三是堅持有利於“增量、增收、增效”原則。四是堅持“務林有其山、權利平等”原則。五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六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主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承辦:福建省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為確保最佳瀏覽效果,建議您使用以下瀏覽器版本:IE瀏覽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瀏覽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內核9.0及以上。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