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福建省森林採伐管理辦法》(閩林【2020】5號)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採伐森林、林木的,以伐區調查設計的小班為單位發證,實行一小班一證制(佔用徵收林地、線狀、零星枯死、山體滑坡等特殊情況的採伐除外)。“ 對發生森林火災的林分,伐區為線狀的屬於規定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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