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經行銷售蘄蛇等三有動物及其製品,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2022-11-30 14:15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禁止食用尖吻蝮(蘄蛇)等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動物)。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疫。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辦法》,經營利用尖吻蝮(蘄蛇)等三有動物及其製品,須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領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相關蛇類及其製品應依法載入“中國野生動物管理專用標識”後方可進入流通,具體辦理流程請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諮詢。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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