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如何放寬因學支出致貧家庭入保條件?

2022-10-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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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戶入保:(一)家庭成員中有國家統招全日制非義務教育階段(原則上限于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學生或接受學前三年教育的兒童;(二)提出申請前12個月的家庭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三)扣除一學年教育費用剛性支出(指獲得政府和社會資助後由個人負擔的學費、保育教育費、住宿費等實際支出;就讀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或進入非普惠性幼兒園的,其自付費用超出當地公辦同類學校、同校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或普惠性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部分不予扣除,也可由當地具體規定扣除限額或不予扣除的情形)後低於當地低保標準;(四)家庭財産等狀況符合規定條件;(五)學生(學前兒童)仍在接受上述教育階段的教育。

單人入保:家庭收入介於當地上年度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70%~100%,其他條件符合以上相應規定的,學生(學前兒童)可單人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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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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