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經批准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需要按照哪些程式開展?

2023-08-0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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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一般按照以下程式進行:第一步制定方案。經批准設有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社會組織,在開展活動前應制定工作方案,並將工作方案及《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第六條所規定的相關材料報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機構辦公室備案。第二步印發通知。向有關方面印發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通知,並向社會公開,同時成立評審工作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第三步推薦評審。有關方面提出符合條件的評選對象,並在適當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評審工作委員會組織進行評審。第四步徵求意見。評選對象涉及企業及其負責人的,徵求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評選對象涉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按管理許可權徵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第五步公示。評審工作委員會將評選對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第六步發佈決定。社會組織發佈評比達標表彰決定,對評選對象頒發獎章、獎牌、證書等。第七步備案。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結束後,及時將評選結果報業務主管單位或行業管理部門,同時報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機構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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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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