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有哪些?
55個少數民族中,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朝鮮、彝、傣、拉祜、景頗、錫伯、俄羅斯等21個民族分別有和本民族語言相一致的通用文字,且這些文字大都有較長的歷史。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為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幫助部分少數民族改進和創制了文字。先後對傣、彝、景頗、拉祜文字進行了改革,同時採用拉丁字母幫助壯、布依、苗、黎、納西、傈僳、哈尼、佤、侗等十幾個民族設計了十四種文字方案,以便於書寫、學習和印刷出版。
我國已正式使用和經國家批准推行的少數民族文字有19種,它們是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朝鮮文、壯文、哈薩克文、錫伯文、傣文、烏孜別克文、柯爾克孜文、塔塔爾文、俄羅斯文、彝文、納西文、苗文、景頗文、傈僳文、拉祜文和佤文。
除以上列舉的文字以外,還有一些在歷史上用過,後來停止使用的文字。這些文字是突厥文、回鶻文、察合臺文、于闐文、八思巴文、西夏文、東馬圖畫文字、東巴象形文字、水書、滿文等17種。
各民族都熱愛自己民族的語言文字,把語言文字看成民族特徵的重要方面,當作民族的寶貴財富。目前,我國少數民族約有6000萬人使用本民族語言,約有3000萬人使用本民族文字。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