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場申請備案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2023-10-24 11:19
根據《福建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申請備案的畜禽養殖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選址符合城鄉建設總體規劃,不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水源、土壤、空氣符合相關標準。
(二)建設佈局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生産區、生活區、隔離區、污物處理區明顯分離,動物防疫消毒、畜禽污物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配套設施齊全。
(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載明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內容;制定並實施完善的動物防疫制度,獲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得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嚴格遵守休藥期規定。
(四)同一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只允許飼養一種畜禽,飼養的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按《動物防疫法》的要求,實行嚴格報檢制度。
(五)畜禽養殖小區應當實行統分結合的經營管理體制,在畜禽分戶飼養的基礎上,通過成立畜禽養殖合作組織或服務組織,實現統一經營服務。
來源: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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