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如何加分?
2022-08-18 22:24
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鄉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具體加分辦法為:報考A類職位的報考者,《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科目筆試成績加上各門科目總分的10%;報考B類職位的報考者,《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筆試成績加上該科目總分的10%。我省的少數民族鄉名單如下:福州市:羅源縣霍口畬族鄉、連江縣小滄畬族鄉三明市:永安市清水畬族鄉、寧化縣治平畬族鄉泉州市:惠安縣百崎回族鄉漳州市:漳浦縣湖西畬族鄉、漳浦縣赤嶺畬族鄉、龍海市隆教畬族鄉龍岩市:上杭縣官莊畬族鄉、上杭縣廬豐畬族鄉寧德市:蕉城區金涵畬族鄉、霞浦縣鹽田畬族鄉、霞浦縣水門畬族鄉、霞浦縣崇儒畬族鄉、福安市坂中畬族鄉、福安市康厝畬族鄉、福安市穆雲畬族鄉、福鼎市硤門畬族鄉、福鼎市佳陽畬族鄉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報考者,應在筆試成績公佈後5個工作日內,與報考單位所在設區市的市委組織部或公務員局聯繫,以進一步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因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而引起排名及面試人選變化的,屆時將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予以公佈。
來源:省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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