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産假及其工資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2023-03-26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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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産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産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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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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