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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
- 2023-03-03 現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不少業務都可以在網上辦理,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鑒定有網上申請渠道嗎?
- 2022-11-15 在什麼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2022-11-15 在什麼情形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 2022-11-15 在什麼情形下,勞動者可以不需通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 2022-11-15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 2022-11-15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變更,原勞動合同怎麼辦?
- 2022-11-15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培訓服務期時,能否同時約定違約金?
- 2022-11-15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産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 2022-11-15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 2022-11-15 用人單位通過電子簽名及電子印章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 2022-11-15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 2022-11-15 用人單位多長時間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2022-11-15 因疫情影響勞動者無法復工,用人單位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嗎?
- 2022-11-15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是否可以約定試用期?
- 2022-11-15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終身勞動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