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2022-11-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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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其他情況下,是否約定試用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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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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