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用人單位通過電子簽名及電子印章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022-11-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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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政務服務中使用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名法》規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其與手寫簽名或實物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據此,員工與用人單位通過電子簽名及電子蓋章簽訂的電子合同、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名法》規定條件的,具有與紙質書面勞動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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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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