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用人單位多長時間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022-11-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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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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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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