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3-04-11 08:48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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