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省級政策規定繳費標準200~3000元/年,共設12個檔次(有些市、縣增設了更高的繳費檔次),參保人可根據自身收入情況選擇適當的檔次進行繳費。部分地區在省定最高繳費檔次及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主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承辦:福建省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為確保最佳瀏覽效果,建議您使用以下瀏覽器版本:IE瀏覽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瀏覽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內核9.0及以上。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