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高技能人才選拔對象的條件主要有哪些?

2023-08-1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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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統戰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高技能人才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的意見》(國人部發〔2008〕24號)規定的選拔條件推薦人選,切實將那些長期辛勤工作,在高技能工作崗位上取得了突出業績,作出重要貢獻,其業績、成果和貢獻為同行和社會認可的高技能人才選拔上來。  具體選拔條件如下: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努力工作。  (二)、具有國家一級職業資格(高級技師),長期工作在生産服務崗位第一線,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過中華技能大獎、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或省(行業)技能人才表彰,業績突出,影響廣泛。  2、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有重大技術革新,産業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全國或者省內同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準,並在某一生産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並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在本職業(工種)中具有某種絕招絕技,在國際國內産生重要影響,並在帶徒傳技方面成效顯著。  6、實踐經驗豐富,並能解決生産過程中的重點或關鍵性技術難題,業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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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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