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費用、諮詢費用是否按實行市場指導價,由雙方協商確定?
2023-08-11 17:06
一是關於工程勘察設計費。《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明確放開工程勘察設計費的政府指導價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我省價格和住建部門及時貫徹落實,印發《福建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閩價服〔2015〕37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閩建辦財〔2015〕37號),明確放開我省工程勘察設計費的政府指導價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是《福建省物價局關於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2]房457號)已經《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公佈廢止第一批定價批費文件目錄的通告》(閩價通告[2015]14號)廢止。三是按照上述國家和我省相關文件精神,目前招標代理費用、造價諮詢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協商確定。
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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