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民辦幼兒園可否根據實際上課時間進行收費的問題,目前國家和我省尚未有明確的政策依據。《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中的收費時間的規定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3207號)第十四條“幼兒園對入院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進行制定,未明確其他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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