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感謝您對省重點項目考評工作的關注!省重點項目考評對象按《福建省重點項目考評辦法》(閩發改重産〔2021〕574號)第三、四條執行,具體項目名單和考評程式、工作要求等於每年9月底至10月初期間下發的考評通知中明確,這些項目的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原則上均應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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