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七級以下航道公路橋梁項目應報哪一級審批?
問:預建設一座公路橋梁,橋長430m,對照《投資項目目錄(對接國家2016年本)的通知》:“(七)城建環保 2.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跨航道海域、跨V級及以上內河通航段的項目和跨設區市建設的項目,由省發改委核準。其餘項目由設區市發改部門核準。”市政橋梁不跨設區市,跨七級以下航道應報設區市發改部門審批。但該項目為公路橋梁,不能確定項目審批部門。有幾個問題懇請明確:1、何為獨立公(鐵)路橋梁?2、公路橋梁跨航道的,應對照核準目錄哪一條?3、該項目不跨設區市、不跨縣,為跨七級以下航道公路橋梁,應報設區市發改部門還是縣級發改部門審批?
答:1.獨立公路橋梁是指為解決兩地之間公路長期不能聯結而單獨立項的大型公路橋梁工程。
2.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對接國家2016年本)的通知》規定,對照《福建省發改系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跨內河獨立公路、鐵路橋梁審批按航道等級劃分,航道等級在Ⅴ級及以上的由省發改委批復,其餘涉航道項目由市級發改部門審批。
3.根據來信描述,初步判斷該項目由市級發改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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