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業單位為什麼與公務員一樣享受車補?
一、關於公務交通補貼相關政策的説明
公車改革實行“統一部署,分步實施”,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實施改革。按照中央車改政策,黨政機關採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保障行政區域內的公務出行,除公車使用管理辦法明確的用車情形外,行政區域內的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事業單位主要採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的方式保障行政區域內的公務出行。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分級分類推進車改工作,落實各項車改政策。
二、關於事業編制人員公務出行保障
省車改辦和相關部門十分重視事業編制人員公務出行保障,出臺一系列措施保障事業人員公務出行。
一是省財政廳出臺了規範事業單位公務交通費用報銷事項的規定,明確計程車票據、網約車票據、城市軌道交通票據等都可以作為事業編制人員交通費用報銷票據。
二是要求各事業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制定使用細則,保障各類符合條件的公務出行需要。事業編制人員在符合車輛使用範圍條件下,可以使用公務車輛保障公務出行。
三是省車改辦印發鄉鎮基層用車的指導意見,要求各鄉(鎮)按距離遠近,制定公務交通費標準,因地制宜解決好工作人員公務出行。對事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在鎮域範圍內的公務出行按次予以補貼。針對行政區域範圍之外的緊急公務、公共交通不便等情況下的公務出行,在制定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式和限定費用標準、確保公開透明的條件下,可採取按距離遠近按次包乾交通費的辦法予以保障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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