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應採用備案方式還是審批方式?
2024-05-23 17:50
企業投資決策應建立在明確建設資金來源的基礎上。請根據本項目已明確的建設資金來源確定其屬於政府投資項目或企業投資項目。對於政府投資項目,請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有關規定,向投資主管部門報批。對於企業投資項目,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對接國家2016年本)的通知》(閩政〔2017〕21號)要求,並結合項目具體情況確定項目需要備案還是核準。
請提供項目更多相關信息,到項目屬地投資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諮詢辦理。
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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