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應如何辦理?
2022-02-25 08:08
總投資3億美元以上鼓勵類外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投資主體應先向我委申請限額以上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初審,並憑藉我委初審意見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出具《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初審事項可網上申報,所需的材料及辦理流程詳見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辦理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電話諮詢0591-87063307或87063271。如辦理完成後的設備清單需要變更,無需重新申請辦理《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但需要經我委初審後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變更設備清單,流程與申請辦理確認書一致。
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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