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裝修工程,智慧化工程分別進行招標,是否存在肢解項目發包行為?

2022-07-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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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據《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劃分標段或標包,劃分標段或標包時應充分考慮法律法規規定、招標人的合同管理能力、適應不同資格能力的投標人以及滿足分階段實施要求等因素,避免利用劃分標段或標包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規避招標,根據您所述的情況無法判斷招標人是否存在肢解項目發包的行為;2.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根據您的表述無法準確判斷電梯、智慧化、空調等項目是否屬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如果屬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也因項目的資金來源、實施的不同階段等原因,採取不同的採購方案,但無論如何必須適用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符合“三公”要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另外,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五十五條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4號)的相關規定,對於具體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問題,由相應的行政監督部門實施監督,若您所反映的相關項目屬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議您向該項目的行政監督部門諮詢。若屬於政府採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請您向財政部門(內設機構一般為採購辦)反映、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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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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