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候選人是否公示評委會名單?
2023-10-15 16:34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即在中標結果公示時可以公佈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同時,結合《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福建省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佈管理辦法》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18〕444號)第八條規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僅推薦一名中標候選人的,其中標候選人公示同時視為中標結果公示,公示期合併,不得少於十日,公示內容應當滿足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
因此,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僅推薦一名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下,中標候選人公示同時視為中標結果公示,評委會成員名單一併公佈;中標候選人超過一名的情況下,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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